🏠租借範圍:坪林茶業博物館茶藝教室。
🏠人數限制:約30人。
🏠申請用途:以推廣茶業文化為限。
🏠程序及應備文件:
(一)於使用前20日填具「場地使用申請表」。(檢附活動計畫書及工作人員名冊,必要時應檢附場地安全維護及清潔計畫書,如有拍攝、錄製電影、廣告等計畫,應檢附腳本)
(二)於使用前7日,至本館以現金繳納「場地使用費」及「保證金」,逾期以棄權論。
(三)申請內容如有變更,應於使用前7日以書面提出申請,經本館同意後始得更動。
(四)使用前3日應將參與者名單以郵件或親自送至本館,如名單有變更,應來電通知本館。
詳細資訊請參閱「新北市坪林茶業博物館場地使用管理要點」及「新北市坪林茶業博物館場地收費標準」。